黑龙江拜泉县法院怪事多之三:工作欺上瞒下涉嫌欺诈回复上面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天剑
         我因拜泉县法院法官渎职、枉法裁判等问题于2023年 月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中心举报(以下简称:“最高法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可拜泉县人民法院在2023年给“最高法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的回复竟是是:“查无此事!”连拜泉县检察院都分别在2023年6月25日出据“黑拜检民违监[2023]44号” 2024年1月29日出据“黑拜检民执监[2024]1号”检查建议书明确指出:拜泉县法院法官贾某义和栾某慧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拜泉县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拜泉县检察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竟给上级单位此事的信访回复竟是“查无此事!”这出明显的是欺上瞒下,包庇违法行为!这种基层单位的欺骗上级单位行为干扰了上级信访部门对信访情况的准确掌握和判断,破坏了信访管理的正常秩序,影响了政府对社会治理的整体效果。
     
拜泉县人民法院信访欺上瞒下这种做法是对国家的信访体系的严重破坏!使人民群众对国家信访渠道产生怀疑!
    
信访工作是政府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拜泉县人民法院信访欺上瞒下行为违反了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以及公职人员应遵守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这种行为背离了信访工作的真实性、严肃性原则,破坏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和管理规范。
    
拜泉县人民法院信访欺上瞒下行为从道德层面看,基层单位的这种欺骗行为是不诚信的表现,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道德准则。这不仅损害了基层单位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也会降低上级部门对其的信任度,影响政府部门整体的公信力。
    
拜泉县人民法院信访欺上瞒下行为涉嫌渎职。基层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如实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报送信息。欺骗上级信访部门的行为意味着基层单位没有正确履行其职责,是一种渎职行为。这种渎职行为可能导致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准确的处理,侵害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拜泉县人民法院信访欺上瞒下行为是基层单位欺骗上级信访部门是一种严重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

 

 

      在这10多年的法院伸冤之路也是我患癌十余年治病之路,现癌已转移鼻窦癌,左眼已经失明,现入院手术,都是靠亲戚朋友拼拼凑凑,每日增长的医疗费用,我们实在是难以支撑。后续需要进行长期的住院观察治疗。我已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维持后期高额的医疗费用,我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还能不能看到我案件的结果。
     
最后我恳请市、省、全国两会代表、新闻媒体关注此事,恳请有关部门将此事依法立案侦查,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追究拜泉县人民法院有关人员违法、渎职、失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国家相关部门立案调查,还本人一个公道!
     
最后我承诺:我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若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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