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百姓
         近日,本网接到保定市清苑区何桥镇范郭桥村群众范德成的实名举报。举报内容显示,范郭桥村居民范某某强行侵占该村集体耕地,并在其上面加盖房屋等建筑。范德成说,长期以来,范某某的违法行为多次被群众举报,最近镇政府工作人员过来处理,责令范某某违建的房子立即停工,但其待政府工作人员离开后又偷偷复工开建。
     
据范德成反映,范某某二十余年来强占该村一块约十五亩左右的耕地,先是在其上种植玉米、小麦等作物,后将该地挖出一个大坑,挖出的土不知去处,最近更是在其强占的土地上打地基建房子。范德成表示,范某某与村里并无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又无该地块的宅基地许可证,镇政府下令停工后,范某某与镇政府打起了游击,政府工作人员一来他就停工,政府工作人员一走他就复工开建。
     
近日,根据范德成的线索,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在范郭桥村村边的一块耕地上,一处由红砖盖起来的房子格外显眼,现场还有人在进行施工。此外,周边的一个大坑,也十分突兀,明显是被人挖掘而成。
     
随即,记者走访了当地其他村民及村委,通过和多位知情人的沟通,印证了此前范德成的举报内容,被侵占的耕地确实没有任何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宅基地许可证等。

 

工人正在施工1

 

工人正在施工2

 

土地上挖出的大坑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至第七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非法占用,擅自在耕地取土、建房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范郭桥村范某某的所作所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
      范德成说,不少村民都知道这个事,大家都希望何桥镇政府能够严格执法,给何桥镇范郭桥村所有村民一个说法。
    
良田上盖房践踏耕地红线,个人何以公然对抗法律?违建村民逃避管理,与何桥镇政府管理人员打游击,确实增加了当地镇政府的执法难度。对待如此违法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行为,营造晴朗和谐的社会环境,是一个应当认真研究的课题。如果违法得不到遏制,人人效仿?村镇等基层管理该如何?
      该事件后续如何发展,范某某强占土地、违法建筑的行为能否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严格处理,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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